绵阳论坛 - 绵阳人的网上家园 !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639|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婚庆咨询] 人们对于“婚外情”的错误理解

[复制链接]

14

主题

14

帖子

80

积分

板砖的 ←

Rank: 2

积分
8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21 14:1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北京私家侦探。当王芳律师接触当事人内心世界以后,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在我们实际代理的婚姻案件操作中,也总结出司法机关在分割财产时候,并不必然的将财产分割与婚外情过错相联系。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中侦网
文章来源:http://www.zhent.info/news/1519.html

绵阳人说绵阳事!关注绵阳论坛!

1

主题

24

帖子

51

积分

板砖的 ←

Rank: 2

积分
51
沙发
发表于 2017-3-23 14:46:26 | 只看该作者
??????
绵阳人说绵阳事!关注绵阳论坛!

1

主题

23

帖子

49

积分

收废品的 ←

Rank: 1

积分
49
板凳
发表于 2017-3-23 19:03:45 | 只看该作者
求个工作
绵阳人说绵阳事!关注绵阳论坛!

0

主题

24

帖子

50

积分

板砖的 ←

Rank: 2

积分
50
地板
发表于 2017-3-23 20:25:30 | 只看该作者
来啊,互相伤害
绵阳人说绵阳事!关注绵阳论坛!

0

主题

20

帖子

42

积分

收废品的 ←

Rank: 1

积分
42
5#
发表于 2017-3-23 16:13:13 | 只看该作者
啥?
绵阳人说绵阳事!关注绵阳论坛!

5

主题

27

帖子

81

积分

板砖的 ←

Rank: 2

积分
81
6#
发表于 2017-3-23 11:57:18 | 只看该作者
突然喜欢上了他
绵阳人说绵阳事!关注绵阳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客户端|绵阳论坛 ( 蜀ICP备2022009813号-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安全网站

GMT+8, 2024-11-16 13:25 , Processed in 1.393138 second(s), 5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5-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