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中考在即,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规,我市2017年中高考禁噪期定为6月3日至1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考禁噪期间,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中高考禁噪期间,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烧烤、露天歌舞等娱乐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晚会、家庭舞会;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中高考禁噪期间,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的规定。 五、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8日)和中考期间(6月11日至13日),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行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六、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禁噪规定的,广大市民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反映(环保部门:12369,负责工业企业生产、夜间建筑施工方面产生噪声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110,负责道路交通、商业经营高音喇叭方面产生噪声行为的查处;城管执法部门:12319,负责社会生活、商业经营方面产生噪声行为的查处)。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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