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又成了许多市民关注的事情。12月20日,绵阳市公安局召开2020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新闻通气会,明确烟花爆竹禁放范围。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20年,绵阳城区仍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禁放区域除了城区二环内外,还增加了部分乡镇和社区。 新增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乡镇和社区有这些: ◎ 小枧沟镇扩大至全域禁放; ◎ 石马镇扩大至G5京昆高速绵广段区域内禁放; ◎ 松垭镇增加德政社区、活观音社区、日新社区、鹤翔社区、方山寺村、白山寺村、普照寺村区域内禁放; ◎ 青义镇、龙门镇、新皂镇、吴家镇、杨家镇全域禁放; ◎ 高新区普明街道、永兴镇全域禁放; ◎ 磨家镇茅针寺村、观音堂村、飞云社区区域内禁放; ◎ 科创园区辖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元旦春节期间,公安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安监、质监、工商、环保、教育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做好辖区禁放秩序维护、防火防爆等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同时,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和区、街道(社区)两级巡查队伍,加强对禁止燃放区域的巡查,并做好辖区内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点、违规燃放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链接: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以及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粉尘和碎片。大量燃放时,造成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增加环卫工人负担。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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