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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芙蓉汉城三期靠芙蓉溪餐馆噪音扰民严重!!!!!哪个政部门来管???? ... [打印本页]

作者: 易善堂秋水    时间: 2017-5-27 09:17
!!!!
作者: 刷卡机    时间: 2017-5-27 09:21
楼主好
作者: 343995288    时间: 2017-5-27 09:32
标题: 芙蓉汉城三期靠芙蓉溪餐馆噪音扰民严重!!!!!哪个政部门来管???? ...
  本人是芙蓉汉城三期的住户,近段时间长久遭受靠芙蓉溪餐馆的噪音侵害,着实无法忍受,故发此贴,希望政府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整治管理!!!

  每年入春以来,万物复苏,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开始躁动不安,芙蓉汉城三期靠芙蓉溪的餐馆招募歌手定点驻唱,且不论唱歌的水平咋样(事实上大部分就像鸭子叫),噪音实在是太大了,严重扰民。周围住户晚上能好好睡觉成了一种奢望,2点前基本没有睡过觉,噪音特别大(凭感觉应该超过70分贝),嚣张的很!!!

  三期的住户跟物业反应过多次,物业找他们老板谈了多次,没啥卵效果,反而越发嚣张。

  同时也多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均没有下文,迟迟得不到解决。

  后来又拨打12319噪音投诉,也没有任何效果。

  也拨打过110,110出警只是将那个所谓的歌手劝离,第二天又恢复往日的风采。

  难道这种事情就没有政府部门管了吗?餐馆的营业执照等手续文件是哪个部门给批的,难道托关系就可以批准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44条规定: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请广大网友支招,看看有没有好的办法或者哪个部门能管管这事,感谢大家!
作者: 《松视达》监控    时间: 2017-5-27 09:33
路过  路过
作者: 永远的安县    时间: 2017-5-27 09:35
哦!
作者: 运动宝贝早教    时间: 2017-5-27 09:44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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